查看原文
其他

忠诚协议锁不住男人的贞操

吴杰臻 遇见吴杰臻 2021-07-06

作者:吴杰臻律师,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暨高级合伙人,广东婚姻法学会理事。

01

最近遇到好多老公嫖上瘾的咨询,其中一个是这样的:


您好,吴律师。婚后我发现老公嫖娼,他经常骗我说加班,其实就是去嫖娼。我发现他手机上约嫖的短信,经常出入一家会所。那家会所本身内设炮房,无需身份证登记,找人查也不会查到他的开房记录和同住记录。那家会所保安森严,也没法带人进去抓现场。我没办法按照您以往的方法去抓现行。所以,我只好在门口把他揪住。在我的追问下,他开始承认嫖娼,并极力挽回,提出写保证书,承诺如果再出轨就净身出户。我不同意。他又提出把婚前的小产权房子加上我名字。但我仍然觉得他的这些提议都不受法律保护,所以来咨询您怎么才能保证房产过户和保证书有法律效力?

 

每当我听到男人嫖上瘾,女人还对婚姻有幻想,我心里都替她们觉得难过。

 

但我还是问了下她的婚姻和财产状况。


其实,她今年也30岁了,是因为迫于家里的压力,将就着找个男人结婚,但没想到找了个爱嫖的男人。

 

这个男人自己工作没多少收入,两套房子都是父母婚前买的,婚内没有什么财产。

他们结婚一年了,还没有孩子。

 

我给她的第一个建议就是赶紧离婚,嫖上瘾的男人,说白了就是丧失日常控制力。

 

万万没想到,她听到这个建议,特别高兴:这个建议太棒了!您也建议离婚!我早就想离了,但家人不同意,觉得离婚后不好找对象。

 

我说,你们没有感情基础,没有孩子,男人嫖上瘾,这段婚姻还有什么可留恋的?

 

她问,是不是可以不要他写保证书,也不要他的房子?直接跟他谈离婚?

 

我说,千万别!保证书是要他写的,房子也是要的。因为,他不想离婚。如果你一意孤行,他和他家人会想办法拖你。你现在已经30岁了。男人嫖娼,上了法庭说悔改,法院也肯定判不离,给你们6个月冷静期。如果有律师帮他玩尽一切程序,拖你2-3年不是问题。2-3年对于30岁的女人来讲,多宝贵啊!这是你的软肋,你必须清楚。你只有让他写了保证书,并且把婚前那套商品房(非小产权房)加你名字后,才能跟他提离婚。如果他拖你,你就要他这套房子。如果他同意离婚,可以把房子给回他。谈离婚前,你必须拿到这个筹码,否则你没有谈判的空间。

 

也许,你们会好奇,为什么我不建议她接受净身出户的保证书呢?

 

这类保证书,又叫忠诚协议,是指一方承诺如果出轨,就给予相应赔偿或净身出户或某些财产归另一方所有的协议。

 

很多人都以为,拿到这样的协议,婚姻就有保障了。即使将来对方出轨,也能保障自己的财产权益。

 

殊不知,当你拿到这份协议的那一刻,你的婚姻就离死亡不远了。

 

为什么?

因为,出不出轨,跟男人的自控力有关,也跟性和不和谐有关。

如果性极度不和谐,想男人不出轨,挺难。

 

我所经办的离婚案件,没见到一对夫妻过着和谐的性生活。特别典型的是,男人跟老婆做爱,10秒就射了,快过雷政富。但我看他在外面嫖的自拍视频,足足干了20分钟啊。如果我是他,十有八九也要嫖吧!一个男人,如果不能让女人愉悦,那是生不如死的,苟且偷生。如果遇上一个碰一下就高潮的女人,阳痿的男人都会上瘾。

 

如果性不和谐,男人有十分强的自控力,也是可以不出轨的。

 

但更多的是,性还能凑合着过,男人仍然嫖上瘾或出轨上瘾,这跟他的自控力有很大关系。

即使签了这份协议,他仍然会相信不会被发现,会变得更加小心翼翼。

 

而没有出轨的一方呢,由于早就种下怀疑的种子,这个种子随着时间的迁移,会在她心理扎根成长。老公平常早出晚归、衣服、手机、包包都会每天被检查,她俨然变成福尔摩斯,幻想着老公出轨。因为,只有抓到老公的出轨证据,她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啊。

 

这样的日子,谁能受得了?

 

我见过一些当事人,签了一份忠诚协议,过了几个月又吵架,又反复签,直至他们离婚的时候,足足签了10份忠诚协议。

 

不仅如此,当你把这协议当做贞操锁时,有人早就给他们偷偷配了一把钥匙。

 

最高法讨论此问题时,认为若忠诚协议有效,势必出现抓奸成风的社会现象,动摇了婚姻之根基。

 

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第二合议庭在《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》第64期中发表《关于2012-2014年离婚案件相关情况的调查分析报告》指出:

当初起草婚姻法司法解释(三)时,对“忠诚协议”的效力问题作了专门规定,即“夫妻双方签订相关忠诚协议,人民法院经审查没有欺诈、胁迫等情形,应当认定为有效。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赔偿数额过高,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适当调整。”但由于对该问题的争议过大,起草过程中将其搁置。

 

虽然“忠诚协议”问题缺乏相关规定,但法官不能拒绝裁判,故目前各地法院裁判不一。有认定“忠诚协议”有效的,也有认定无效的,还有主张“忠诚协议”属于道德、感情范畴的协议,法院不应赋予其强制执行力。一旦法院认定“忠诚协议”有效,当事人就要费尽心思证明对方具有出轨的行为,势必出现捉奸成风的负面社会效应,不利于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。

 

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及权衡利弊,我们更倾向于法院对有关“忠诚协议”问题不予处理,此类协议应当依靠当事人自觉自愿的履行。

 

从最新司法动向来看,忠诚协议的效力可能会越来越得不到法院的支持。

 

因此,遇到男人嫖上瘾或者出轨,就不要再迷恋什么保证书、忠诚协议。要么离婚,要么来点实在的——把婚前房子加名或签署财产协议直接约定某些重大财产归一方所有,不以出不出轨为条件。如果出轨一方,连这点都做不到,还是早日做好离婚的准备吧。

 

用王朔的那句作为结语。

 

(这事)就像童话中两个贪心人挖地下的财宝,结果挖出一个人的骸骨,虽然迅速埋上了,甚至在上面种了树,栽了花,但两个人心里都清楚地知道底下埋的是什么。看见树,看见花,想的却是地下的那具骸骨。


本文首发于离婚大师(lihundashivip),一个说人话、有深度的原创婚姻法律+情感公众号,转载请联系授权。作者简介:吴杰臻律师,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暨高级合伙人,离婚大师公号创办人,著名家事律师,广东电视台、广州电视台法制栏目嘉宾,法律评论常载于各种纸媒、官媒。


  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    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